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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中医药 [2011] 58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浙江大学,高等医学院校,省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2年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意见》要求,2012年省中医药科技项目计划将主要围绕优先发展领域,以提高中医药科技综合实力和临床防治水平为重点,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医传承研究、中药开发及适宜技术培育和推广等,计划类别主要安排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攻关计划、中医药重点研究计划、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计划、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基金计划、中医基层适宜技术培育和推广计划等。
      (一)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攻关计划(简称重大计划):通过顶层设计、集中资源、联合攻关的形式,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重点解决若干个重点病种的临床关键问题,培育高水平研究成果。资助强度在50万元以上,要求承担单位承诺1:1配套。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要求另文发布。
      (二)中医药重点研究计划(简称重点计划):针对中医药行业共性需求,围绕常见病、慢性病及疑难病,开展中医临床优势病种治疗方案和诊疗规范、中医药保健康复和替代治疗、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名方、验方、医院制剂及新药创制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研究等,培育国家及省部重大研究项目及其延伸后续研究,项目要求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该类计划资助强度在15万左右,要求承担单位承诺1:1配套。
      (三)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计划(简称一般计划):重点开展具有较好前期工作基础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的应用性研究,要求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临床实际应用效果。该类计划除部分优秀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外(强度为3万元左右),其他项目经费以自筹为主。
      (四)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基金计划(简称青年基金):该计划主要支持有较好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旨在培育一批青年科技骨干。申请人须具备较强科研创新思维,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和业绩,申报的项目除体现先进性和实用性外,应注重科学研究与人才培育的密切结合。该类计划资助强度在3万左右,要求承担单位承诺1:1配套。
      (五)中医基层适宜技术培育和推广计划(简称培育与推广计划):主要围绕我省中医药防治中具有优势特色的常见病、多发病,培育适合基层医疗单位开展的成熟、先进、安全的临床操作技术和方法,并形成科学有效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操作规范和技术评价标准。同时联系技术研发、持有、需求三方,根据基层技术服务的要求,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并探索研究新颖的适宜技术培育推广的机制和模式。该计划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给予适当引导性经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须是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中医药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能为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的医疗卫生行业单位;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本省在职人员。此外,临床研究应符合中医药伦理规范要求,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点计划第一申请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具备申请课题相关领域研究经历五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一般计划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青年基金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有科研工作基础的卫技人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
      (四)培育和推广计划:技术培育类项目承担单位要求为二甲及以上医院,申请人应取得中级3年以上技术职称的卫技人员;技术推广类项目向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倾斜。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类计划请按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
      1.网络申报请登陆“浙江卫生网 www.zjwst.gov.cn”或“浙江中医药网www.zjtcm.gov.cn”,按要求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在线合成形成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
      2.因项目签署合同及存档需要,申报项目在网络报送的同时尚需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3.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级单位可直接报送。
      (三)重点计划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该类计划须提供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我局认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要求检索近10年来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
      (四)凡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者,或三年内有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未按要求进行验收不良记录者,不得申请2012年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相同项目不得申请不同类别计划。
      (五)2012年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网络申报将启用新的申报管理系统,因系统调试原因,系统开通将稍晚于本文发布时间,具体为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2月17日,逾期网络自动不再受理。书面申请资料请寄送至浙江省中医药学会(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浙江省科协大楼1006室,邮编:310003)。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项目评审仍将采取网络评审方式,网络申报必须严格按照网络申报要求开展,资料不完整者将不予评审。
      (二)因评审工作需要,每项申请项目请交纳评审费200元,由单位统一汇至浙江省中医药学会,开户银行:杭州工行武林支行,帐号:1202024309014406156。
      (三)联系方式
      1.省中医药管理局 王纪兴,电话:0571-87709076
      2.省中医药学会   王晓鸣,电话:0571-85166805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规范申报程序,保障申报质量,确保本次申报的顺利开展。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