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决定对部分病理、检验质控、口腔矫正、一次性耗材等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一、招标项目:病理、检验质控、口腔矫正、一次性耗材等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两年来无不良销售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近两年经营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
3、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具有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至经营企业完整的产品合法授权。
4、纳入省阳光采购目录范围内的产品,需提供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阳光采购代码及配送商的截图。
5、不同投标单位投标同一标段时,不得授权同一人为其“法定代表授权人”否则视为串标行为,一律拒绝投标。
6、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凭:1、单位介绍信。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3、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表凭证。4、拟投标产品的厂家授权5、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购买(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购买。(以上几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通江东路348号器械仓库。
七、联系人:吴女士、倪女士。
电话:0575-82217814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9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7号楼6楼小会议室。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201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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