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培训阶段“考勤制度”等四项制度

 

考勤制度

 

1、考勤工作由各支部具体负责,集中学习时间由总支负责考勤,各支部集中学习时间由各支部负责考核;

2、考勤方式实行签到制,在考勤记录本上必须由党员本人签字;

3、考勤人员必须如实考勤,对缺学党员要如实记录;

4、考勤人员必须相对专职,要选择工作责任性强、工作仔细,作风正派的同志担任;

5、考勤记录簿必须专用,装订成册;

6、考勤内容要记录详尽。

  

补学制度

 

1、对于集中学习时间缺学的党员,必须实行补学;

2、补学时间不得少于集中学习规定时间;

3、补学对象必须认真做好补学笔记和学习心得;

4、补学党员要将补学情况向支部进行汇报,各支部要做好补学登记;

5、各支部要对补学情况进行督查。

  

测试制度

 

1、参加教育活动的党员为学习培训效果测试对象;

2、测试由医院教育领导小组牵头,各支部具体实施;

3、测试试卷可由医院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各支部共同出题,也可以由各支部单独出题;

4、测试试卷由各支部负责批阅,批阅结果进行登记;

5、测试试卷由各支部统一中存档。

 

督查制度

 

1、医院党总支对医院各支部学习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支部负责对所属党员学习情况的督查;

2、督查内容为:学习时间是否完成,学习内容是否完成,集中学习人员是否到场,学习笔记是否全面完成,学习体会心得是否撰写,资料整理是否规范;

3、督查方式:现场检查,集中检查,单独抽查相结合;

4、督查情况要记录在册,督查人员要及时签名,督查结果要予以评价;

5、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