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浙文明【2015】5号文件《关于命名表彰浙江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我院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院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的又一丰硕成果,是全院职工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据悉,此次评审我区仅有3家单位获此殊荣。
近年来,医院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和要求,医院特成立省级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并结合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宣传院内中医药文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营造良好求医环境;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院内优秀同志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事例来教育人、感化人;制订《医务人员医德诚信考核办法》,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不断提高医院的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亮点纷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