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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各专科中医药服务能力考核方案
【字体: 】【2022-05-01】 【作者/来源 上虞中医院】 【关 闭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各专科中医药服务能力考核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要求,以突出中医内涵、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指导思想,制定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各专科中医药服务能力考核指标:

一、考核方法:

1、以各专科为考核对象,每月对6项中医药服务能力相关的指标进行统计、考核评分。排名前三位的专科奖励绩效5000、3000、1000,排名后三位的科室扣绩效1000、2000、3000。同时相关考核指标会同相关绩效挂钩。(有住院床位科室的150分记分折算成100分考核排名,门诊科室100分记分。)

2、每月会对各科室医生进行科内排名,科主任必须在科内排名的前30%,未达前30%的科主任扣科主任管理绩效30%,排名处于后30%的扣科主任管理绩效50%。各临床医生连续三个月科内排名处于后30%或者各项指标考核后三个月内未见明显改善的,予以暂停处方权1个月,同时与职称晋升挂钩。

二、各专科考核指标:

1.门诊中药处方比例▲40

2.门诊患者中药饮片处方比率▲40

3.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40

4.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10

5、门诊均次费用▲10

6、门诊均次药品费用▲10

三、评分细则

1、门诊中药处方比例

(1)各专科达到标准为满分,每下降1%扣4分。

(2)门诊中药处方比例与门诊绩效挂钩,达到标准的科室,每上升1%门诊绩效奖励1%,最高上限奖20%,未达到标准的科室,每下降1%扣门诊绩效0.5%,最高上限扣10%。

2、门诊患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

(1)各专科达到标准为满分,每下降1%扣8分。

(2)有住院床位的科室,门诊中药饮片绩效与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挂钩,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60%的科室,每上升1%门诊中药饮片绩效奖励1%,最高上限奖10%,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60%的科室,每下降1%门诊中药饮片绩效扣1%,最高上限扣20%

3、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

   有住院床位的科室,每月出院患者的中药饮片使用用率≥60%为满分,每下降1%扣2分。

4、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

有住院床位的科室,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80%为满分,每下降1%扣1分。

5、门诊次均费用增幅

   门诊均次费用专家门诊和普通门诊合在一起考核,病区中三病区、五病区、六病区内科、九病区按两个学科的门诊均次费用考核各占5分,(由于新冠及方便门诊取消,导致门诊均次费用与2019年均次变化较大,此次门诊均次费用暂以5月、6月两个月作为基础测算考核,均次费用会随样本数据增大后进行动态调整),各专科均次费用小于等于标准值为满分,每上升1%扣2分。

6、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门诊均次药品费用中不包含中药饮片费用,门诊均次药品费用专家门诊和普通门诊合在一起考核,病区中三病区、五病区、六病区内科、九病区按两个学科的门诊均次费用考核各占5分,(由于新冠及方便门诊取消,导致门诊均次药品费用与2019年均次变化较大,此次门诊均次药品费用暂以5月、6月两个月作为基础测算考核,均次药品费用会随样本数据增大后进行动态调整),各专科均次药品费用小于等于标准值的得满分,每上升1%扣2分

7、根据各科室门诊和出院患者的人次在整个医院门诊和出院患者所占权重,在门诊中药处方比例、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和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比例这三项指标中按比例加分,实际获得加分值与单项实际获得分值挂钩。

四、此方案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考核。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2020年8月1日